签证类别:商务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 最多停留:领馆定 预计签证所需工作日:4周
巴哈马签发两种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次入境签证和有效期长达一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至少留有一页签证空白页。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照片要求:头部正面、不能佩戴太阳镜、白底、清晰、高质量。申请人的名称必须写在照片背面。
户口本:
申请人必须提交户口簿(如适用),以及经公证的所有页数的英语翻译件。
资产证明
请提供月收入证明或者银行出具的过去两年的银行交易记录,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准假证明
请提供由雇主出具的准假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任职期限、旅行是否被公司或个人担保以及行程期限是否被批准。自营人员,在适用的情况下,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的复印件,并说明经营业务的大致信息,包括:公司类型、成立时间、雇员人数等。
其他所需材料
1、用英文印刷字体书写的申请表,只能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笔填写。
2、旅行日程或者是回程票(飞机或者游轮)的复印件;若使用私人飞机/游艇,或者是租机/游艇,则需提供一份旅行日期的证明信。申请人从其他国家过境进入巴哈马,若过境国家要求,申请人还需获得过境签证,并附上英文翻译。
3、由申请人目前居住地所在国家/省/市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核证的副本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此项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者不需要提供,乘坐邮轮旅游巴哈马的申请者也不需要提供)。另外,在新加坡居住的外籍人士目前无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要在当地相关部门获得法律声明。
4、如果申请人居住在非申请人国籍所在国,申请人需提供在居住地所在国的移民状况所有相关文件的经核证副本,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5、如果是应邀前往巴哈马,需提供邀请信,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特别提示
1、巴哈马驻北京大使馆负责处理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士所提出的赴巴哈马签证申请。使馆接受签证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二、周四的9:30-12:30,所有申请必须面签。
2、如果是第一次申请,使馆仅考虑签发单次入境签证。如果申请人希望获得多次入境签证,则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单次入境签证收取人民币400元或55美元的签证受理费。多次入境签证收取人民币470元或65美元的签证受理费,签证受理费收取后概不退还。请注意从2011年8月29日起,使馆将只接受人民币现金支付签证费。所有选择美元支付签证费用的需通过电汇方式,使馆不再接受任何美元现金、支票或汇票方式。
4、如团队申请者达到或者超过5人需要提前联系使馆安排面试时间。
签证类别:旅游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 最多停留:领馆定 预计签证所需工作日:4周
巴哈马签发两种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次入境签证和有效期长达一年的多次入境签证。
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至少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至少留有一页签证空白页。
2、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照片:
1、6个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照片要求:头部正面、不能佩戴太阳镜、白底、清晰、高质量。申请人的名称必须写在照片背面。
户口本:
申请人必须提交户口簿(如适用),以及经公证的所有页数的英语翻译件。
资产证明
请提供月收入证明或者银行出具的过去两年的银行交易记录,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准假证明
请提供由雇主出具的准假证明信,需注明申请人姓名、职务、任职期限、旅行是否被公司或个人担保以及行程期限是否被批准。自营人员,在适用的情况下,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的复印件,并说明经营业务的大致信息,包括:公司类型、成立时间、雇员人数等。
其他所需材料
1、用英文印刷字体书写的申请表,只能使用黑色或蓝色的笔填写。
2、旅行日程或者是回程票(飞机或者游轮)的复印件;若使用私人飞机/游艇,或者是租机/游艇,则需提供一份旅行日期的证明信。申请人从其他国家过境进入巴哈马,若过境国家要求,申请人还需获得过境签证,并附上英文翻译。
3、由申请人目前居住地所在国家/省/市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核证的副本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此项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者不需要提供,乘坐邮轮旅游巴哈马的申请者也不需要提供)。另外,在新加坡居住的外籍人士目前无法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要在当地相关部门获得法律声明。
4、如果申请人居住在非申请人国籍所在国,申请人需提供在居住地所在国的移民状况所有相关文件的经核证副本,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5、如果是应邀前往巴哈马,需提供邀请信,以及经公证的英语翻译件。
特别提示
1、巴哈马驻北京大使馆负责处理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士所提出的赴巴哈马签证申请。使馆接受签证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二、周四的9:30-12:30,所有申请必须面签。
2、如果是第一次申请,使馆仅考虑签发单次入境签证。如果申请人希望获得多次入境签证,则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单次入境签证收取人民币400元或55美元的签证受理费。多次入境签证收取人民币470元或65美元的签证受理费,签证受理费收取后概不退还。请注意从2011年8月29日起,使馆将只接受人民币现金支付签证费。所有选择美元支付签证费用的需通过电汇方式,使馆不再接受任何美元现金、支票或汇票方式。
4、如团队申请者达到或者超过5人需要提前联系使馆安排面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