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别:商务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 最多停留:根据邀请 预计签证所需工作日:视使领馆定
哥伦比亚签证办理程序:
1. 按照网上的签证信息准备材料。(无需再次电话确认)
2. 打电话预约递交材料和面试的时间。(6532-0740或6532-3377转313)。请至少提前2-3周致电预约,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 按照预约的时间抵达使馆递交材料、面试。
4. 材料齐全者等待使馆通知。材料不足者需按照使馆要求补齐材料。
5. 如使馆需要的材料和上述法令有所出入,以使馆通知为准。
6. 签证付款程序详见使馆电子邮件通知。
商务签证
签证申请的总要求
对所有的和每项签证种类和类型,外国公民申请者应履行下列总要求:
1. 提交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护照证件完好无缺,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2. 附交记录持照人个人信息的护照主要页的复印件。如曾有哥伦比亚签证的,护照上有哥伦比亚签证和盖有最近一次哥伦比亚入境或出境印章的资料页的复印件。
3. 正确填写“签证申请表”,外国公民申请者签字。
4. 附交两张最近的正面彩色照片,尺寸3×3.5厘米,白底色。
5. 根据申请签证的种类,附交特别要求的材料。
6. 提交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 (6 个月),护照证件完好无缺,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机票订单须为航空公司出具的有效订单(显示预定编号和机票号码)
*在申请表格上须填写出国目的以及所递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 在签证申请表第一页由上至下第一个大框内,填写所递交的具体申请材料。 请用英文填写上述内容, 常用材料名称的英文译法可参照如下:
签证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护照复印件Photocopies of Passport
邀请信Invitation Letter
哥伦比亚公司商会证明 Certificate Camara de Comercio
派遣函 Dispatch Letter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Photocopy of Business License of the Chinese Company
有效机票预订单 Valid Air Ticket Reservation
申请商务签证的外国公民除了以上条件要求外,根据其入境哥伦比亚国家的意向,须附交下列任何一节指定文件中的一件:
1. 推动外国公民到访的外国商业、实业或服务业的企业的法人代表的信件,信中说明商务签证申请人在企业组织中担任的职
务,必须是董事、经理、执行官或法人代表级别的;在哥伦比亚将开展的企业经营活动;外国法人与国内法人或建立在境
内的外国法人的法律、战略或经济关系,如有的话;信中表明企业或外国法人对申请人在境内的停留负责,并根据其申请
人本国情况,附上企业成立或法人代表的证明或类似文件。
2. 推动外国公民到访的在国内成立的法人或公共或私人或合资单位的法人代表的信件,信中说明商务签证申请人在企业组织
中担任的职务,必须是董事、经理、执行官或法人代表级别的;申请人在哥伦比亚将开展的企业经营活动;信中表示对申
请人在境内停留负责,并附上企业成立或法人代表的证明。
3. 在哥伦比亚成立的企业或法人致商务签证申请人的邀请信,信中说明商务人员将在国家开展的活动,并表明对其在国家境
内停留负责,并附上企业成立或法定代表的证明。
4. 外国公民商务签证申请者本国或居住国的商会或政府贸易和投资促进机构出具的邀请信和/或介绍信,信中说明商务人员在
境内从事的活动。
5. 如是根据哥伦比亚参与其中的自由贸易协定、合作协定或其它国际经济或贸易性质的协定申请商务签证,申请人应证明履
行相关国际文书中达成的有关入境和临时停留的条件要求,以及提交文件资料说明外国公民在哥伦比亚开展活动的理由,
或本条第1、2或3节指定的文件。
6. 商务签证申请人介绍信,是设在哥伦比亚的推动与哥伦比亚经济和贸易交流的政府性质的外国商务办公机构负责人、代表
或成员。
7. 如是非上述几节规定的情况,商务签证申请人应提交相应文件资料,能证明其具有商界人士、实业人士、货物和服务供应
者的身份;或证明其对市场进行考察或未来销售洽谈或在境内建立商务存在的意向。
对根据本条第7节的情况颁发商务签证,由负责颁发签证的机构独自处置,注意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要充分可信。
详情可访问哥伦比亚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www.embcolch.org.cn/chino/convisas.html
签证类别:旅游签证 签证有效期:6个月 最多停留:90天 预计签证所需工作日:视使领馆定
哥伦比亚签证办理程序:
1. 按照网上的签证信息准备材料。(无需再次电话确认)
2. 打电话预约递交材料和面试的时间。(6532-0740或6532-3377转313)。请至少提前2-3周致电预约,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3. 按照预约的时间抵达使馆递交材料、面试。
4. 材料齐全者等待使馆通知。材料不足者需按照使馆要求补齐材料。
5. 如使馆需要的材料和上述法令有所出入,以使馆通知为准。
6. 签证付款程序详见使馆电子邮件通知。
旅游签证
签证申请的总要求
对所有的和每项签证种类和类型,外国公民申请者应履行下列总要求:
1. 提交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护照证件完好无缺,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2. 附交记录持照人个人信息的护照主要页的复印件。如曾有哥伦比亚签证的,护照上有哥伦比亚签证和盖有最近一次哥伦比亚入境或出境印章的资料页的复印件。
3. 正确填写“签证申请表”,外国公民申请者签字。
4. 附交两张最近的正面彩色照片,尺寸3×3.5厘米,白底色。
5. 根据申请签证的种类,附交特别要求的材料。
6. 提交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 (6 个月),护照证件完好无缺,至少有两页空白页。
*机票订单须为航空公司出具的有效订单(显示预定编号和机票号码)
*在申请表格上须填写出国目的以及所递交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 在签证申请表第一页由上至下第一个大框内,填写所递交的具体申请材料。 请用英文填写上述内容, 常用材料名称的英文译法可参照如下:
签证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护照复印件Photocopies of Passport
邀请信Invitation Letter
哥伦比亚公司商会证明 Certificate Camara de Comercio
派遣函 Dispatch Letter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Photocopy of Business License of the Chinese Company
有效机票预订单 Valid Air Ticket Reservation
申请访问签证的外国公民,除本决定的第五条指明的要求外,应根据签证的类型附交:
A. 对旅游访问:
1. 证明其有经济能力足以作为旅游者在境内停留的文件。
2. 如是受邀请,证明邀请人或对外国公民停留和离开哥伦比亚责任承担人有经济清偿能力的信和文件。
3. 相应的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B. 对临时访问:
1. 根据2009年第2622号法令第十六条修改2004年第4000号法令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证明外国国民将在境内从事活动的文件。
2. 证明其经济能力足以在境内从事活动的文件。
3. 如是受邀请,证明邀请人或对外国公民的停留和离开哥伦比亚责任承担人有经济清偿能力的文件。
4. 描述要在哥伦比亚开展的活动。
5. 相应的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C. 对技术访问:
1. 据2009年第2622号法令第十三条和十四条分别修改2004年第4000号法令第四十三和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共和私人单位的责任承担信,信中要说阐述所需紧急技术服务的理由。
2. 除公共单位外,申请单位的合法存在和法定代表的证明。
3. 相应的离境机票复印件或机票电子信息单。
详情可访问哥伦比亚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www.embcolch.org.cn/chino/convisas.html